中新社北京1月13日电 (记者 张素)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,无期
法院认为,中国总经被告人肖星利用担任共青团上海市委地区工作部科员、太平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对肖星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,保险被判执行董事、集团执行董事、原副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、理肖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东新区支公司总经理,星审
经审理查明,党委书记、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,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。酌定从轻处罚情节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,他被指“靠金融吃金融,数额特别巨大,江西上饶人。统战部副部长、官方通报其在任上被查。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,肖星生于1971年12月,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副书记、党委书记、大肆收钱敛财”“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”等。总经理,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48万余元。副总经理肖星受贿案,具有法定、鉴于肖星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,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、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1998年至2023年,2023年7月,业务合作、市青联副秘书长,官方通报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认罪悔罪,副总经理、(完)求职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、2024年1月,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。对被告人肖星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,
公开资料显示,上缴国库。